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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实施项目负责人制的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5-18文章来源:公共卫生学院 浏览次数:


公共卫生学院实施项目负责人制的管理办法

 (试行)

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学(后简称学院)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特此实施项目负责人Principal InvestigatorPI),以PI为核心的项目组包括教师(专任教师、研究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研究生有明确的科研任务和目标PI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管理。PI制度的建立是推进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现将细则规定如下。

一、PI的申报

学院根据学科发展情况不定期开展PI选聘工作,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评审通过后,由学院教学科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形成决议。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学院签订协议,协议包含总体工作目标和分年度目标,聘期一般为1~3年。

二、PI选聘: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创新科技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原则上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全职在岗人员。

(四)具有明确及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符合学院学科发展的总体目标。

(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发表SCI论文3(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大4分)。

(六)近三年主持至少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课题。

三、PI权利

PI在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拥有以下权利:

(一)实验室使用权

PI有权进入实验场所和使用仪器设备,可建立和完善相关科研平台用于科学研究;PI对于实验室的公共平台使用有优先权;PI在学院授权下,可按照项目需要购买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

(二)科研项目管理权

PI负责科研项目的实施和进展。PI对科研团队成员分配科研工作,团队成员对PI负责。

(三)人才培养优先权

PI可在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获得优先资助,包括赴海外留学、访问、科研合作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四、PI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对科学研究及其管理的基本要求,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学术腐败。

(二)自觉服从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管理、考核和监督,并负责递交年度和任期工作总结报告。

(三)有明确的科研任务和目标,合理安排学术团队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分工并监督落实。

(四)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并做年度汇报。

五、考核标准

(一)业绩核算原则上按照大象一品区二品区科研业绩相关奖励办法执行。

(二)所有成果、业绩、人才称号等均需以大象一品区二品区公共卫生学院(School of Public Health, Xi’an Medical college)为第一单位。各PI小组成果不可重复计算,但在所有PI同意下可以进行拆分,学术委员会对拆分合理性有最终决定权。

(三)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考核为不合格。

六、考核程序

PI实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与满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评估制度。

(一)年度考核:由PI填报年度业绩表格,并在学院进行年度汇报。

(二)中期考核:PI在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的考核会上汇报本人和本团队的工作情况,专家根据协议,对PI及其团队的工作进行评议,形成考核结果。

(三)期满考核:根据协议条款,PI在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的期满考核会上汇报本人和本团队的工作情况,专家对PI及其团队的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形成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果包括合格、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建议整改。

期满考核结果包括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将自动终止协议。

七、本办法由公共卫生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